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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3月5日星期二

搭上了五月天的诺亚方舟 Yay!


我人生中第一场看的演唱会就是五月天,那还是2010年的事。
不过那时候就觉得整体气氛还好,所以今年五月天来,
我也没特别想去捧场。

不过!

朋友有票,我就去了,重点是,位子实在非常漂亮,
就在最前面啊啊啊啊!

(哇老我兴奋到一直用感叹号)

话说我本来就是那种:反正有票就去看的心态去看五月天,
所以连荧光棒也没有买,
现在超后悔的,因为现场气氛实在很嗨,
我却没有荧光棒可以挥!
只能拿矿泉水瓶充当荧光棒跟节拍摇,
看起来根本就很傻啊。

诺亚方舟!

这次五月天的演唱会真的真的真的很嗨!(词穷)
这次的舞台真的做到非常炫丽,
五月天和歌迷的互动超棒,
而且歌迷非常非常热情,
Encore 的时候阿信唱《憨人》,
唱到尾声处他带领大家一起跟着音乐“啦啦啦啦”,
接着阿信停下来说话,
歌迷一边听一边继续啦啦啦啦,
真的,完全啦啦啦到结束为止耶!
我的鸡皮疙瘩都要站起来了啦。

整场演唱会,我都恨不得我是 Rock Zone 的歌迷,
至少可以一起跳啊!


其中阿信唱了我最喜欢的《温柔》(还你自由版本),
然后满场雪花飞,真是超级浪漫的。

我不是五月天的粉丝,不过,我觉得看完这次的诺亚方舟后,
我就是了!

阿信!
怪兽!
石头!
玛莎!
冠佑!
(统统尖叫!)


话说后面 Encore 过后快结束时,镜头带向观众席,
我的位子很前面,所以真的有拍到我!
然后我竟然很害羞,傻的。
结果几分钟就收到朋友的 sms: I saw u on the screen!
我朋友眼睛有厉害耶,这么多人里面她都注意到我哈哈。

看完演唱会,一直非常激动,
真的很想第二天再去看一次。
五月天太棒了,演唱会太好玩了!
下一次他们来,我一定要买 Rock Zone 才可以啊。

第二天和朋友吃午餐,
欣颖问了一句:五月天?现在还红咩?
我可以说,真是超级红的!
演唱会现场的歌迷好多,
而且我回来后, Facebook 上面好多人都在讲五月天!

甚至连我六年级的学生都知道五月天。
我跟他说:我去看五月天的演唱会喔!
他:帅吗?
我:很帅啊!
他:他们有唱干杯吗?
我:有啊!

我的学生真的很 in,《干杯》好像是最新的歌吧。

回来后就中毒了,
这几天老是在听五月天在演唱会上唱的歌。

## 时间都停了
他们都回来了
怀念的人啊
等你的来到 ##



by siawshan

2011年11月13日星期日

最怕遇到正妹情敌

2011.10.07
8.30pm
Westlife 演唱会  Stadium Bukit Jalil



我:哇,这些人都很用心,居然做这些牌子布条来看演唱会!
妹妹:是啦,你还讲自己是他们的粉丝,结果却什么都没有做。
我:我懒惰啊。(为演唱会做的唯一准备就是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点)
我:我连他们的新歌都没有follow up,虽然知道他们很可能会唱。
妹妹:(摇头)



坐在我和妹妹旁边的女生,Wai Hong,23岁,
是个很勤劳很用心的 Westlife 迷。
她不但上网去跟别的粉丝联系,大家还一起做了一件 Westlife的T-shirt!
哇,我也很想要,
而且我根本没有想过可以做这些东西。

演唱会过几天就是 Nicky 的生日,
他们还 print 了『Happy Birthday to Nicky』的纸,一人拿一张,
等演唱会 Nicky 发言的时候亮给他看。

帅爆的 Nicky


我们坐很前面,Nicky 一定很容易看到那排生日祝福的,
不过......『你们怎样知道 Nicky 什么时候讲话?』
Wai Hong说:『Westlife的每一场演唱会,Nicky都是第三个讲话的!』

哇,连这个都注意到!
那好吧,我承认我是超级无敌懒惰的粉丝。
(我懒惰到都不好意思讲自己是Westlife的粉丝了)

Wai Hong忙着派『Happy Birthday』的纸和荧光棒给我们,
派完过后我注意到她拿着一大张卡,
一看到上面的字,我——大——受——刺——激——!


原来 Wai Hong 跟我一样喜欢主唱 Shane,
还这么有创意做了这个牌子!
虽然我很妒忌,可是这招真的太厉害啦!


想不到冤家路窄,我的情敌就坐在我隔壁隔壁,
而且这个情敌还长得很漂亮!
实在太可恶了(泪奔)

我跟 Wai Hong的最爱 Shane



不过!

不过!

不过,最后Wai Hong 说 Shane 好像没有注意到她的牌子啊。



by siawshan

2011年10月9日星期日

小姐你穿这样是要去哪里?

去演唱会之前,在永田家抓洋洋来拍照

我爱了 Westlife 十一年,要去这场我盼了300年这么久的演唱会,
当然不能随便穿!
可是我想了很久,想了很久,
还是不知道有什么衣服是适合去演唱会的,
最后挑了我很喜欢的裙子。


为了说服自己穿这条裙子,我的脑分裂成晓晓和姗姗在对话。

晓晓:你穿长裙去演唱会?!适合咩?
姗姗:不适合咩?奇怪咩?
晓晓:奇怪!你疯了!
姗姗:那是怎样?穿长裙去 shopping ,要走来走去不是更加麻烦,别人还不是照样穿?
晓晓:......
姗姗:还有大把人穿长裙去海边,裙这么长,弄到沙不是更奇怪?
晓晓:......
姗姗:反正我的演唱会就是坐在那边看罢了,那是为什么不可以穿长裙?!
晓晓:好,你说的对,你就穿去吧!

结果我和妹妹一起进到入口检票处的时候,
检票的男人,一个很高大的男人,笑着问我:

『You wear like this, going to wedding dinner is it?』

我也笑着回答他:

『Sure I have to wear like this, I am coming for my husband today!』





这次的演唱会,我特别赞助妹妹陪我一起去看(我真的很会乱花钱 @@)。
妹妹虽然不是 Westlife 的粉丝,可是从小耳濡目染,
所以他们的歌她统统都听过,
而且为了这次的演唱会,她做的功课比我还要多,
居然还在 Facebook 上面 post 一些我都没有听过的 Westlife 的新歌,
我只能送她一个字:服!
再送自己一个字:懒!



当天晚上演唱会开始之前,买Platinum票的可以参加 Preshow Cocktail。
我和妹妹蒙查查的进去,发现里面原来很多人一下,
有些小姐拿着好大一杯 Tigers 走来走去。
可惜我们不喝酒,而且喝太多怕演唱会看到一半会尿急,
所以只喝了一杯 coke,吃了一些小点心。

吃完就拍照,拍完就吃。


Yeah,我们是 Premier Guest!


连 Westlife 的纸板都不放过,照拍!


by siawshan

2011年10月8日星期六

握着1000块拍照一定要有元气!

我觉得我讲过很多次了,我真的真的很喜欢 Westlife。



话说我7月无意间知道 Westlife 会有场亚洲巡回演唱会,
兴致勃勃地期待他们回来马来西亚,
结果马上检查了他们的行程,
一大阵晴天霹雳——做什么没有Malaysia的?!
冷静了一翻再查过一次,
又两三阵晴天霹雳——真的没有Malaysia?!

结果,我失落到放两张吓死人的照片上网给全部人呸,
还一直碎碎念,碎碎念,
甚至跑去 Westlife的专页投诉(明知道没有回复还是照写!),
就在我正块变成一整大块行尸走肉的时候,
学妹 Cass (名字太长,缩短一下不好意思哈哈)告诉我Westlife有来马来西亚,
还发给我相关网址,我上去看了,马上从行尸走肉复活,
满脑子只是:

10月7号!Westlife!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!
10月7号!Westlife!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!
10月7号!Westlife!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!


复活了的我不但恢复了呼吸,还恢复了野蛮女友的真面目,
Order 永田:『不管怎样快点跟我弄到Westlife最贵的那张票!老娘要坐前面!』
永田不敢怠慢,而且还发挥了他的本事,
居然上网找到了Event公司老板的电话,直接 call 去,把那个老板吓到了!

永田:请问 Westlife 的票几时开始卖?
老板:哇,你怎样拿到我的电话的?!
永田:上网找到的。
老板:你这么急着买,是 Westlife的粉丝?
永田:不是我,是我女朋友!

实现我愿望的幕后功臣,永田先生!Clap Clap!

结果老板真的告诉永田星期六才开始售票,星期六一到,
他又千里迢迢杀到 Event 公司去买票,买了两张,总共是 RM 1006。
我本来以为最贵的票价是300块,现在突然变成503块,
我犹豫了一下,还是咬牙说:『买!』
票买到了,永田很高兴地跟我报告,是最前面第四排的中间,
我一边听,心一边在滴血......居然要1000块,我疯了......
我的1000块......

票都已经买了,为了让自己好过一点,
我想:我喜欢Westlife喜欢了11年,就当作这么多年来,一年出100块来看这一场演唱会吧!
一年100块,还好啦,也不是很多啦,100块罢了嘛!
阿Q的想完过后,结果......我的心继续在淌血。

握着 1000块拍照,一定要装元气一点!Ohm!


就因为实在太疯狂,又不敢面对自己的疯狂,
买了1000块演唱会门票这件事情,
我都不敢跟别人讲,因为我知道全世界听了下巴都会掉下来:
『1000块!你薪水这么少你买1000块的票!』
『1000块!Westlife都不是很红了你还买1000块!』

嗯啦嗯啦,我知道我知道啦,我知道很贵啦!
我一边把自己的下巴黏回去,一边决定绝对要保持低调,
不可以给人家知道我的票很贵这件事。

去演唱会前的车上拍的,谢谢永田,更加谢谢了解我心情的 Cass =)

都讲了,1000块,拍1张照片哪里够!一定要拍多多吼!


by siawshan

2010年6月7日星期一

六月天里,听五月天唱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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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到23岁了,才跑去听人生第一场演唱会,而且听的是五月天。我和五月天的渊源很妙。我是个大花痴,中学时候喜欢过各式各样的Boyband:Westlife、Blue、Energy、A1、Backstreetboy、5566,美声派帅气派实力派都有,但我偏偏没有喜欢过五月天。五月天出道的时候,我大概初一,那时很喜欢他们的疯狂世界。之后,那份喜欢也没有再延续。五月天的歌是有陆陆续续在听,都是一些电台强打弟弟妹妹下载的,我不会特地去找。


然后喝茶的时候朋友说最想去的演唱会是五月天的演唱会。才讲了不久五月天还真的要来了。他们在Facebook tag了五月天演唱会的座位图,大家也认真讨论要卖多少钱的位子。我说:“要看就买近的一点,这样才看得清楚嘛!”结果全部人都说买舞台右边的位子,只有我很豪气地 strongly suggested Rock zone。



事后回想,我 strong suggested 个屁呀,我又不是五月天的粉丝(汗),现在是嫌自己钱多是不是?


然后票买了,八个人去,结果只有秀婷和伟程是真正的歌迷,其他六个纯粹觉得五月天的演唱会一定不会差,一定 high 翻天,一定很好玩,也跑来凑热闹。六个人里面,佩佩很认真的做功课,一个星期前狂听五月天的歌,居然在KTV点秀婷也没听过的《放肆》。至于我,我是很想做功课啦,但是我太懒惰,歌没有去听。不会唱的话,我就努力看传说中很帅的阿信好了。


(不知道wanyi还有在看我的blog吗,我只想跟她炫耀一下,咔咔)




演唱会晚上八点开始。前一天晚上收到简讯,说早上九点去搭巴士,先去唱K,然后帮惠珊庆祝生日,之后才去 Bukit Jalil。我的第一个反应是‘哇!’。从早出到晚,不能化妆,妆会融掉;不能穿高跟鞋,脚会很痛;身体会很黏,应该要带湿毛巾去擦汗;脸会出油,我临走前还带了吸油面纸。


唱了一个小时多的歌,在 full house玩了好几轮的真心话大冒险,帮美女惠珊庆祝23岁生日,去吃个晚餐,进入演唱会场所,狂拍照狂看别人,终极天团出来了,叮当唱了两首歌,五月天终于出现了。



当天的音响没有太好,音乐很刺耳,我才听了两首歌,耳朵严重耳鸣,演唱会全程只好左手挥荧光棒(我的荧光棒发神经灯很弱几乎看不到),右手捂耳朵,眼睛还很忙地一下子看阿信唱歌,一下子看冠佑打鼓,一下子瞄荧幕看歌词。好在五月天真的很红,除了DNA最新专辑的歌,其他歌大致上都听过也有印象,所以不会闷。位子也很不错,至少看到的五月天还有一个拇指大。


我还发现我的一个怪癖。挥荧光棒时一定要跟对节拍,还会注意 ROCK ZONE 的歌迷有没有节奏感。(啊这位怪咖,你以为你是音乐老师吼?)


我发现年纪大了,要疯起来也比较难。五月天唱到《离开地球表面》,朋友都站起来挥荧光棒,只有我还坐在原位,左手挥棒,右手捂耳朵。五月天如果看到这么怪诞的人坐着听他们的演唱会,一定唱不下去。佩佩也很搞笑,说阿信嫌我们L。O。V。E。喊得不够大声实在很挑剔,明明都很努力喊得喉咙都要爆了。五月天第二度鞠躬回后台,歌迷们继续努力不懈地喊 ENCORE,我还听到伟程的声音说:“哇,又来?”


哈哈哈哈,我只能说,23岁的人看演唱会就是这样的。激情都收在心里,不会太疯狂。即使疯狂,也是为了配合。



晚上十二点半到家,很累,却很尽兴。 五月天的魅力,真的不是盖的。






 - 谁知道我其实最想听谁的演唱会?-
by siawsh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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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3月30日星期二

去听一个老朋友 =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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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一片黑暗中听刘轩的讲座会。唯一的灯来自台上,刘轩的背后,看不到刘轩的脸,刘轩的表情。

好像,在倾听一场皮影戏。

其实我很早就认识刘轩,熟悉得好像自己身边的朋友。刘轩开场白说自己小时候的事,我都知道,而且印象很深,我知道他有什么还没有说。

好像刘轩小时候住在六合院似的房子。
好像刘轩到美国的学校报到,什么字都不会,只会爸爸妈妈教的 i don't know。
好像刘轩那个学校的地毯是绿色的。

太多太多。十年前我从刘墉书里看过的,十年后我听刘轩娓娓说起。这种机缘,很妙。




刘墉向来对儿子管教严格。他当儿子的竞争者,他让儿子走自己的路,他把儿子推出去。虎父无犬子。那时候大概知道刘轩起码不会成为平凡的泛泛之辈。不过我也没有想到他一下子考上哈佛大学,茱莉叶音乐学院,然后还当上夜店 DJ。我从报章看到刘轩吓死人的简历,这虎子何止不简单,简直厉害透了。

先不管学历不学历,光是夜点 DJ,刘轩的生活实在太精彩。

《放任心中的一百次流浪》是为了给刘轩亲手签名才买下来的。我不是没有看过他的书。很久以前从一间小小的佛学会拿回《属于那个叛逆的年代》,我读过几回,现在却一点内容也想不起了。《放》现在在我桌子上。写字写得闷了,很顺手会拿起来翻,差不多要读完了。对比书本的内容,在对比他的讲座,音乐无疑是刘轩的生命。他对 DJ 这么热爱,唱片一张一张放,他也游走在舞池间的男欢女爱,走进一个故事,又从另一个故事走出来。

对于音乐我是相当喜欢的,可惜没有天分,和音乐始终有段碰不到的距离。要说和刘轩相似的地方,我想是对生活的态度。他游走,他漂泊,他看世界,他对生活不设防,他是生活的玩咖。也许这是我一厢情愿给他套上去的,但他有这样的特质无疑。

从刘轩的讲座走出来,大家给的评语是中等。我没意见,反正我并不知道这场讲座真正要给的是什么。我只是去看我的人生。













-最后,刘轩书本的封面很好玩 =) -

♥ siawsh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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